湘建协〔2026〕2号
各市州建筑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26号)精神,激发企业自主创新活力,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根据《湖南省建筑业协会科技成果评价管理办法》(湘建协〔2024〕20号),我会决定开展2026年度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为提高工程建设领域生产力水平进行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应用推广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新产品及技术标准等科技成果。
二、评价条件
(一)完成合同约定或者计划任务书规定的任务并验收。自主研发的项目完成内部验收或评价。
(二)无知识产权、成果完成单位或人员名次排列等权属方面的争议。
(三)技术资料符合档案管理部门归档要求。
(四)具有国家科学技术管理部门认定的科技信息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科技查新结论报告。
(五)应用技术成果经过1年及以上的实践,证明其技术成熟,并基本具备推广应用的条件。
(六)软科学成果经有关单位采纳或应用1年及以上。
三、评价流程
(一)提交《湖南省建筑业协会科技成果评价委托表》(附件)和成果申请资料。
(二)对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
(三)签订科技成果评价委托合同。
(四)召开科技成果评价会议。
(五)出具《湖南省科学技术成果评价报告》。
四、申请方式
采取网络申请的方式。申请企业在湖南建筑信息网(//www.qzyjkqs.com)主页登录“科技工作综合业务平台”,新用户需注册账号,选择“科技成果评价”申请系统,按要求填报科技成果评价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申请材料完成申请。
五、其他
(一)提供的材料应合法、合规、真实、完整。
(二)系统操作用户手册可在申报系统登录界面下载。
联系人:周伟 卢敏行
联系电话:0731-89902859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时代阳光大道369号融程领秀佳园1栋3单元17层1707、1708室
附件:湖南省建筑业协会科技成果评价委托表
湖南省建筑业协会
2026年1月19日
